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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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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如何具體防止員工洩露營業祕密?

案例

某生化科技公司,為國內高科技製藥公司,對於各種抗癌藥物的研發,不但在國內居於領先地位,而且在全球市場上亦佔有一席之地。然而面對國內外其他製藥公司之市場競爭,該公司每年均投入高昂的經費,致力於產業技術的創新,以便保持在業界龍頭的地位。近來公司發現,若干競爭同業經常企圖利用各種方式與途徑,刺探該公司之營業秘密 ,而公司員工亦沒有 「保密防諜」的觀念,為了防止該公司的高科技機密外流,並確保其競爭優勢,公司究竟應如何防止其員工洩漏營業秘密呢?

解析

國內目前所有與營業秘密相關的實務案例中,絕大多數皆與員工於任職期間內或離職後,違反保密義務而洩密有關,可見企業內部如何強化員工營業秘密的觀念,與落實保護公司營業秘密的措施,是當前非常重要的工作。

究竟公司應該如何保護其營業秘密呢 ? 整理以下幾點供各位參考:

  1. 對於新進員工,必須告知保護營業秘密的重要性,並與員工簽訂保密合約,明定不得洩密的法律義務,以及違反者的違約金條款。
  2. 公司應於工作規則中應明文禁止由他公司離職之新進員工洩漏或使用前僱主所有之營業秘密,以避免侵害他公司之營業秘密。
  3. 在勞動契約中,約定營業秘密之條款,明文約定職務上研發之營業秘密,歸屬僱用之公司所有。
  4. 每位新進員工應詳細填寫個人人事資料,包括其特殊專長及技能,有無專利權或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 ,以做為將來判斷某項營業秘密,究竟是公司所有或為員工所自行研發的。
  5. 公司應督促擔任研發工作的員工,據實詳細記載其研發過程的工作日誌,並對該工作日誌的使用加以嚴格管理。不但可以避免洩密事件的發生,該工作日誌也是發生訴訟時證明職務上研發的的重要證據 。
  6. 公司必須確實執行離職面談,以了解離職員工真正的離職原委,藉以改進公司之缺失,同時提醒其離職後仍有保密義務,不得擅自洩漏或使用公司所有之營業秘密,並主動去函該員工的新僱主,強調不可侵害本公司所有之營業秘密。

建議

除了防止員工的洩密行為外,公司必須對於記載公司營業秘密之相關文件資除了防止員工的洩密行為外,公司必須對於記載公司營業秘密之相關文件資料、電腦磁片、電腦檔案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分級限閱並管制使用,如在文件上料、電腦磁片、電腦檔案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分級限閱並管制使用,如在文件上標明最高機密否則員工分不清何者為保密文件,避免不相關之員工有接觸盜用的標明最高機密否則員工分不清何者為保密文件,避免不相關之員工有接觸盜用的可能性。公司中之影印及傳輸設備,一旦管制不夠嚴密,便可能成為員工洩密所可能性。公司中之影印及傳輸設備,一旦管制不夠嚴密,便可能成為員工洩密所使用之工具,因此如何有效管制以避免洩密的發生,但又不影響員工工作時執行使用之工具,因此如何有效管制以避免洩密的發生,但又不影響員工工作時執行業務所需的便捷與效率,便是公司內部管理的業務所需的便捷與效率,便是公司內部管理的重要事項。重要事項。 (周建序,法律依據法律依據::營業秘密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十條營業秘密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十條)

~轉載自臺灣法律臺灣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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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如何具體防止員工洩露營業祕密? (102.87KB) PDF 雜湊值驗證 企業應如何具體防止員工洩露營業祕密?_16861_14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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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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